作者/藥師 陳伶娥 責任編輯/Mei 圖片設計/Kato 文章提供/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|
請問藥師,到底藥品開封後能放多久?這是藥師最常被問到的問題。 但是藥品的劑型也千變萬化,口服錠劑、膠囊、懸液用粉、口服液劑、塞劑、眼用製劑、外用藥膏等等,你以為保存方式都一樣嗎?而從醫院、診所或藥局帶回來的不同類型藥品,保存方式和使用期限有甚麼差異? 光照、溫度、濕度是藥品保存的三大危險因素,這些危險因素會讓微生物滋長,並加速藥品潮解變質。需選擇避光、陰涼、乾燥處保存家中的藥品,一般常溫為15-30°C,冷藏為2~8°C,因此不需要冷藏的藥品放置室內即可。 若包裝內有棉花和乾燥劑,開封後就必須丟棄,不然原本是用來吸藥品的濕氣,後來反而吸了空氣中的濕氣讓藥品受潮。特別提醒,溫度雖然會影響藥品的保存,但不是所有藥品都適合...... 原文詳見:藥品開封後能放多久?藥師告訴你!
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